背景:
阅读新闻

男子3次下毒害同居女友 被发现全因同一原因

[日期:2016-07-07] 来源:www.cqfzb.com-  作者: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5652113111

本报讯(叶佩林 赵银熙)在与女友同居期间,男子和女友因琐事产生矛盾,便心生报复念头,先后三次在女友饮用茶水杯中投毒……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对这起投毒案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决魏强故意杀人犯罪未遂有期徒刑二年。

现年46岁的魏强是游仙区石马镇人。在与被害人陈芳同居期间,因琐事产生矛盾,魏强对陈芳心生不满,蓄意采取暗中投毒的方式报复。2015年8月23日、8月25日上午,魏强趁陈芳不在家之际,先后两次向陈芳所用的茶水杯中投放粉末农药,但因投放的农药异味重,均被细心的陈芳误以为茶水因气温高变质而倒掉脱险。

2015年8月25日晚上7时许,魏强又趁陈芳及家人在一楼吃饭之际,进入二楼陈芳卧室内,再次将3支农药粉倒入陈芳所饮用的茶叶瓶中,意图毒害陈芳。当晚10时许,陈芳回卧室喝茶时,发现茶叶瓶里有很浓的农药气味,联想起当天上午茶水中的异味便引起警觉,马上与家人一起找到魏强,因陈芳家再无他人,无法自圆其说的魏强最后承认了自己企图投毒毒杀陈芳的事实。陈芳当即向辖区石马派出所报警,石马派出所民警及时赶至现场并将魏强控制,当场勘查搜出相关物证。

警方将物证送司法机关鉴定,魏强所投放在陈芳茶水杯中的农药属剧毒农药。游仙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时,魏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法院审理认为,魏强欲故意剥夺受害人生命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魏强的犯罪目的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案发后,魏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最后作出前述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

(四川法制报)

本文地址:http://kx.cqfzb.com/Shehui/2016-07/3522.asp,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2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