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9月7日电 (记者 崔佳明)2016年8月11日,淮安查处一起多辆“豪车”聚集闹市区飙车案件,7名驾驶人员被刑拘。7日,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决7名驾驶人员构成危险驾驶罪,其中4人拘役4个月,每人并处罚金4000元,而另外3人则被判处拘役3个月,每人并处罚金3000元。
在庭审中,记者注意到,这7名被告人家境颇丰,多数是个体经营户,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名下都有豪车:福特 野马、奔驰、宝马、凯迪拉克等等,而且他们还参加了一个车友俱乐部。今年8月11日,该车友俱乐部成员微信相约之下,当晚22时21分,7名被告人驾驶各自车辆至淮安市翔宇大道与深圳路交叉路口附近集合,并沿城市主干道翔宇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枚皋路大桥。行驶过程中,7名被告人驾驶车辆超速追逐竞驶,并快速超过道路上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其中部分被告人未悬挂车牌照并且闯红灯,其中,还有一名被告人系无证驾驶。经过鉴定,各被告人所驾驶车辆的车速峰值高达125Km/h-147Km/h之间。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即俗称的“飙车”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危险驾驶行为。对此,主审法官提醒:公共道路不是赛车场,也不是竞技场,任何冲动和疏忽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是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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