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武汉高空抛物致女婴伤残案终审,维持业主共同补偿

[日期:2016-09-12] 来源:www.cqfzb.com-李劲峰  作者:李劲峰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5652113111

新华社武汉9月10日专电(记者 李劲峰)备受社会关注的武汉市汉阳区高空抛物导致女婴小欣怡伤残索赔案,近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驳回上诉业主的诉求,维持业主共同补偿小欣怡36万多元的一审原判。

2014年11月,出生40多天的女婴小欣怡在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号楼下晒太阳,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小欣怡被送往医院救治,并被法医鉴定为七级残疾。小欣怡家人未能找到肇事者,将该栋楼除一楼外的32层共128户业主起诉至法院。

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单元2楼及以上1号、2号、3号房均有致害的可能和部分控制风险的能力,一审判令其中89户房屋的业主共同补偿小欣怡36.3万多元。

一审判决后,陈某某等47名业主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对涉案石块的抛物责任楼层进行科学检测,改判业主不承担责任等。

武汉市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提出的通过科学技术检测或试验来确定涉案楼层的范围诉求,因现场没有亲历者目击事故经过,无法再现过程,加上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提取DNA均未确定实际侵权人,所以无法通过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完全再现或还原客观事实。

法院终审判决认定,此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地址:http://kx.cqfzb.com/Shuofa/2016-09/8161.asp,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news | 阅读:2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