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法网讯(通讯员 刘国宝)近日,贵州省播州拘留所民警通过重点帮教、说理释法、教育感化,成功化解涉及被拘留人员的一起因合同债务纠纷。
据悉,今年45岁的福建省福清男子黄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播州区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司法拘留15日。拘留所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黄某某系贵州金鑫铝矿有限公司法人,该公司在三年前和刘某签有近千万的借款合同,中途发生纠纷后于2016年11月与刘某达成的和解协议,约定金鑫公司每季度还款162万元,现因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加之黄某某接手公司不久,本季度未按期偿还欠款,债权人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黄某某才被司法拘留。
基于黄某某的具体情况,拘留所民警一方面对黄某某进行耐心释法,做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让其深刻认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应严格遵守;另一方面,对黄某某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列举大量事例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让其站在权人的角度换位思考,体谅权人的不易,消除抵触情绪,及时履行还款。
在拘留所民警的耐心工作下,黄某某在进入拘留所的第三天主动提出同意先行还款200万元,并提交申请,同意拘留所安排调解。
民警积极联系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双方、律师分别前往拘留所,就后续还款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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