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8月8日电 香港一名23岁青年两度虚报立法会内有炸弹,其早前承认“向他人传达有炸弹的虚假消息”罪,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2个月。
据悉,该名曾姓被告是一名听障人士,庭上需要由手语翻译员协助。
他被控在今年1月14日,两度向立法会秘书处发放虚假电邮,诱使他人相信立法会大楼的厕所放有炸弹。警方当日接报进入立法会大楼搜索,未有发现可疑物品。
被告在庭上表示,明白及同意案情。感化报告指,被告面对工作压力,但因为听力和沟通能力差,不懂向父母表达和宣泄情绪。
裁判官表示,考虑案情及被告个人背景,以及感化报告等内容,同意判被告接受感化。
感化期间,被告的居住及工作地方需按感化官指示,并必须参与改过自新的活动。裁判官警告,判处感化令并不代表事件完结,被告必须与感化官合作。若态度不好,有可能违反感化令,可能会再判处失去自由的刑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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