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民
刘军
9月23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警察赵晓民涉嫌受贿案,赵晓民坚称自己没有收受贿赂,仅是“捞人”案中间人。
法庭调查中,行贿“捞夫”的罗年妹,对自己此前详细陈述赵晓民受贿的多个证言,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回答“记不清了”。
开庭当日,被控从赵晓民处拿16万元贿款的福田公安分局天安派出所民警刘军,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为由,临时取消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王甫、张新认为,证据表明,被控受贿的赵晓民仅是“捞人”案中间人,真正受贿的警察另有其人。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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