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
区人大代表非法拘禁、强迫交易
太原市中院对张志勇等4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张志勇(绰号“老虎”)自2002年以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赌博、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逞强斗狠,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太钢线材厂、南社村、窊流村一带形成非法影响,积累经济实力。
自2009年起,张志勇以同学、同事、同乡为纽带,分层管理,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张志勇实际控制经营的山西永鑫跃达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珍锦隆装饰城有限公司等企业,为该组织的依托。
此外,张志勇曾先后担任太原市万柏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用该身份,其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和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在部分工程领域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对张志勇等13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从严作出判决。其中张志勇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申红卫等28名未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涉案被告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等,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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