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
利用乡干部身份把持村“两委”
山西吕梁市交城县法院对张志雄、张志杰、樊健平等1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9项罪名案件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张志雄在方山县成立聚鑫公司以来,纠集张志杰、樊健平等人,逐步发展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犯罪组织,通过非法采矿、偷逃税款、暴力拆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以围攻、恐吓等方式阻挠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张志雄利用下乡干部身份便利,安插成员把持村“两委”,意图控制吕梁铝矾土采矿业,企业擅自成立协会,利诱、威胁铝矾土企业入会,共同或分别实施违法犯罪行为31起,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庭当庭判决,张志雄等1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窝藏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其中,张志雄、张志杰、樊健平、张洁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5年、13年、11年、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有7名被告人分别犯非法采矿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7年至3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原标题:充当黑社会、盗墓团伙“保护伞” 公安局副局长被判无期)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Fayuan/2018-03/10165.htm,转载请注明出处。